11月18日,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对于取消正常住房范例干系事项的告知,具体如下:
为贯彻落实国度职责部署,更好得志住户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应承,本市取消正常住房和非正常住房范例,干系个东谈主住房来回税收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对个东谈主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满、准确的房屋原值字据,不行正确计较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,根据功令实行个东谈主所得税坚韧纳税,以转让收入的1%坚韧应纳个东谈主所得税额。
二、对个东谈主销售住房波及的升值税、个东谈主购买住房波及的契税,按照《对于促进房地产市集沉老成康发展干系税收策略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缔造部公告2024年第16号)干系功令持行。
本《告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持行。